关于公布市监管办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 信息来源:
本办各处室,市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办党组同意,现将《市监管办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处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市监管办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监管办
2021年5月17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处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发布《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实施办法》 | 市监管办 | 业务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7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