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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衢政投评审〔2018〕7号)规定,现公开征集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客观公正、遵纪守法;
(二)从事工程造价、工程技术、经济及法律等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任务;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分类
征集入库评审专家的申报类别为工程造价、经济类、工程技术类及法律类,申报专业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公路、水利、电力、通信、信息化、合同管理、经济法、商法等相关专业。
三、征集方式
本次评审专家面向浙江省内公开征集,遵循自愿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入库专家推荐三种方式。采用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申报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二寸证件照一张;
3、个人工作简历、所在单位证明等材料;
4、学术、专业的业绩证明等;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报送办法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需将相关资料书面报送。
1、通信地址: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622室,邮编:324000;
2、电话:0570-3021314,联系人:姜莹莹;
3、邮箱:1940522419@qq.com。
(二)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今后如有符合资格条件的评审专家,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入库。
五、审查程序
(一)市评审中心在截止时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入库资格审查。申请人信息不全或存疑的,须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递交补充资料,此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审查完成期限内。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在衢州市财政局及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成为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
(三)被认定评审专家的,由市评审中心统一颁发《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聘书》。
附件:《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